近年来,我国税收管理不断加强,其中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更是备受关注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管理,国家税务总局财税〔2014〕109号文件发布,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明确重点税源企业标准

文件首先明确了什么样的企业被认定为重点税源企业。具体标准包括:年应纳税额超过5亿元的企业;与国家重点政策相关的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,如中国石化、中国石油等;具有较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,如银行、电信等;涉及环境保护、资源开发等企业;跨区域经营、跨境贸易等企业等。

二、完善重点税源企业管理

针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特点,文件提出了多项管理措施。其中包括加强税收风险防范和应对,对涉税重要数据进行日常监测和分析,做好税收风险排查和重点企业税务稽查等。

同时,文件还提出了对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实施联合税收服务、共享信息等措施,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,协同开展税收管理。

三、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信用管理

文件强调对纳税信用评价、纳税人身份认定、欠税清查等方面进行加强。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评价机制,加强失信企业联合惩戒,同时规范欠税清查和处置,确保税收秩序的规范。

四、强化跨部门协作

文件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合作,联合开展税收工作。其中重点包括与工商、海关、银监、证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信息共享,协同开展风险防范和控制,并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,实现税收管理和企业监管的无缝对接。

以上就是财税〔2014〕109号文件的主要内容。实施意见的出台,为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。通过加强管理、加大惩戒、加强信用评价等措施,将有力促进税务工作的规范化和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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